什么叫“家有賢妻旺三代”,看完這個故事就知道了。
明代萬歷朝官員劉應秋,父親曾任作潯州(今廣西桂平)司理。有一次上司發來一個囚犯,并指示要辦成死罪。
劉父日夜嘆息,妻子問其故,劉父說:“這是個冤案,上司讓我辦成死罪??姑鼊t影響仕途,聽命則枉殺無辜,兩難??!”
誰知妻子聽后厲聲說道:“丟官事小,人命事大。世上有靠枉殺無辜冤害人來保持官位的嗎?!”
劉父于是不再猶豫,違抗上級命令全力為囚犯平冤。上司很生氣,劉父卻毅然解下官印而去……
那么劉父真的犧牲前途了嗎?
他的兒子劉應秋,高中探花。劉應秋之子劉同升,高中狀元,其岳父是著名劇作家湯顯祖。這真的是賢妻旺三代??!
清代陳鏡伊在《道德叢書》中評論說:世間那些通過草菅人命來取悅上司的人,其結果是,明則王法殺之,幽則怨鬼殺之。而且還會連累自己的子孫。
所以,寧可被上司斥責,也不要觸怒天地。而救人一命,豈止本人感恩你的再造之德,他的祖先也會世世酬恩,子孫也會世世報德。那么種福報和取悅上級,誰得到的更多呢?
資料出自:清·陳鏡伊《道德叢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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